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
五年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甄選規則
103年12月25日(103-1-5)院課程會議通過
一、依據「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辦法」,特訂定本規則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院學士班學生,修業滿五學期(轉系生及轉學生應修滿大三上學期學業),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之一:
1、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系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五以內者。
2、就讀本校期間,於申請前兩年內個人主創之文字、圖、影、音作品(含多媒體)、戲劇作品或獨立創作之文學作品,得到國內外校際以上重要展演或發表機制之邀請或入圍者,或者獲得校際以上競賽之主要獎項者。
三、繳交文件:
1、學業總成績單正本一份。
2、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證明正本一份。
3、自傳、未來想像與研讀、研究或創作計畫等共約二千字,以A4格式打字一份。
4、以申請資格第二項參加甄選者,請於報名時繳交作品及相關之有效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(圖或影音作品請以DVD光碟繳交)。
四、審查標準及錄取名額:依甄選結果擇優至多錄取五名。
五、學分抵免規定:錄取本學程之預研生,於本院大學部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,其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,至多可申請抵免本學程應修學分數之二分之ㄧ。但於大學部期間所修習之研究所課程,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不可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六、本規則經本學程相關會議或經本院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有意申請的同學,請您於114年4月11日中午12:00前,將申請資料(紙本)親送至傳播學院一樓108室劉正華助教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