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0-01
111學年度修業說明
碩士學位學程修業說明
傳播教育面臨全面科際整合時代,自2014年起,原「新聞學系碩士班」、「廣告學系碩士班」及「廣播電視學系碩士班」整併為「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」,課程規劃以整合全院資源,擴充創新知識版圖,並培養未來傳播領域專業人才為目的。並考量傳播產業之需求及賦予學生更完善的學習環境與機會,結合本院各領域專長師資,開設各類型課程。
111學年度課程地圖
為促進同學自主學習,並主動規劃修業,本學程於111學年度起,將所有課程整併為四大類,同學需注意修課規定,滿足畢業所需修課條件。
本學程四大類課程分別為:「傳播理論」、「研究方法」、「傳播主題」以及「其他選修」。本學程同學需修畢必修課「傳播導論」,並於前三類課程中,至少各修畢一門課程(經授課教師評定成績為及格視為修畢),並於本院開授課程中修滿15學分,總學分數修滿31學分,方符合本院碩士學位學程修課規定。
本學程同學每學期需於加退選結束前與學業導師討論修課規劃,取得學業導師同意簽名後,並依規定於期限內繳交修業規劃表。碩士班甫入學新生由本學程主任指派學業導師協助修課規劃,學生確定論文指導老師後,改由指導老師協助修課規劃。
各課程內容請參考各學年課表
同學需完成自主修業規劃單,並瞭解學業導師制度